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10-14    浏览次数:4513
  2014年10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会议向部分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通报了行业普遍关心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并再次听取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国务院办公厅及各相关部委的建议和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2014年,全国人大将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作为18个重点办理建议内容之一,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办理。为办好重点建议,总局专门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对办理重点建议的意见。座谈会上,总局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重点建议办理过程、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困难、努力方向、重点内容及工作进展等。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重点建议办理的协办单位分别介绍了对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综合改革建议的办理情况。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对总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到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特别是对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蔡东晨表示,“我担任了四届人大代表,这次总局和相关部门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和回复,是我最满意的一次!希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能尽快落实,以解决药品审评审批积压过多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任武贤表示,“建议改革的步伐要更大一些!在增加审评审批人员队伍的同时,建议调整药品注册收费管理,尝试第三方购买服务,按照市场原则配置人员和安排薪酬。”全国人大代表赵超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药品审评策略,遴选出优先审评的药品,对重大疾病、罕见病、老年和儿童疾病的药品加快审批。

  吴浈指出,全国人大代表的重点建议充分体现了代表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也反映出代表们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参政议政水平,这些建议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一股清风,更是一种动力。目前,药品审评审批工作中存在的药品审批周期长、审评机构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不足、事权划分不合理、优先审评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与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公众健康需求增长、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不相适应。

  吴浈强调,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总局拟通过改革药品受理模式、技术审评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管理方式等重点环节,以及充实技术审评力量、理顺经费和收费管理方式等改革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提高审评审批效率。总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广泛采纳相关意见和建议,共同加快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制约审评审批工作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用药安全治理能力和公众健康保障水平。

  据了解,2014年,总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议案)236件,其中,主办132件、协办85件。目前,所有建议答复工作已在时限内完成,所提意见大多得到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