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措施提升基层中医药科研能力

发布时间:2014-06-19    浏览次数:4425
  近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全省中医药科研基础知识培训班”上提出,要采取4项措施助推基层中医药科研能力提升。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继续强化对基层中医药科研知识开展组织培训工作,并将这一要求纳入《市(州)中医药管理局目标考核责任书》;省中医药管理局在2014~2016年度科研项目招标中对基层中医院申报课题予以倾斜,增加基层中医院课题中标比例;在中医药研究室申报中设立市县研究室标准,引导基层中医院进行研究室建设;构建中医药科研协作网络,鼓励基层中医院参与数据收集整理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等科研工作,通过省级中医院及专家带动,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整体科研能力。(任丛飞 许守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