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医院应为“强基层”关键阵地

发布时间:2011-03-17    浏览次数:5142

本报记者 冯磊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医疗卫生重点工程”专栏中,第三项“医疗服务体系”提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服务能力,加强省级妇儿专科医院、边远地区地市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五年来,大力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改造和新建2.3万所乡镇卫生院、1500所县医院、500所县中医院和1000所县妇幼保健院,建立了240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县级中医院的建设,政协委员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县级中医院是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中的龙头,要找准定位,突出中医特色,成为医改“强基层”的关键阵地。

  县级中医院要注重错位发展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委员认为,县级中医院在保持特色的同时要着重错位发展。五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中医药的发展,县级中医院的改扩建为中医服务百姓提供了平台。县级中医院的发展要注重保持特色优势,要和县级综合医院形成错位发展,找到自身优势,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两点,一是不要西化,二是优势互补。

  王国强认为,县级中医院要能够给老百姓提供中医服务,让老百姓看病有两种选择。为了中医院的健康发展,国家还要建立对中医院的补偿机制和合理的价格机制。

  王国强建议,对今后县中医院的发展,要在政策上给予扶持,要补偿机制充分、价格机制合理,这样中医院才能得到良性发展,如果收费太低,医院就无法生存,难免会去搞西医服务,就会失去中医特色。今后的重点工作是要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到位。

  县级中医院要提供中医药服务

  河南中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副院长司富春委员认为,县级中医院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服务。中医诊疗不需要昂贵的仪器设备,特别适合县级中医院的发展,方便群众就地治疗,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国家医疗卫生费用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大力加强县级中医院的建设,给老百姓提供中医药服务,才能降低全社会的医疗卫生成本,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吕爱平委员认为,县级中医院应该与县级综合医院相互补充,县级中医院应该具有显著的中医药优势,能够解决基本的医疗问题,满足基本的医疗需求。县级中医院应该与县级综合医院一样,是医改“强基层”的关键阵地。

  针对县级中医院的建设,吕爱平认为,应在具有基本生物医学检查诊断治疗设施和技术的基础上,开展有地方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突出中医特色诊疗,开展如推拿、针灸、拔罐、贴敷、药浴、光疗、食疗等多种手段。